通知要求,在前期綠色建材評價工作基礎上,加快推進綠色建材產品認證工作,將建筑門窗及配件等51種產品納入綠色建材產品認證實施范圍,按照《實施方案》要求實施分級認證。根據行業發展和認證工作需要,三部門還將適時把其他建材產品納入實施范圍。
獲證產品應按照《綠色產品標識使用管理辦法》和《綠色建材評價標識管理辦法》要求加施“認證活動二”綠色產品標識,并標注分級結果。現有綠色建材評價機構自獲得綠色建材產品認證資質之日起,應停止受理認證范圍內相應產品的綠色建材評價申請。自2021年5月1日起,綠色建材評價機構停止開展全部綠色建材評價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