沉水法辨別,這個方法很簡單,只需要把塑料袋放進水里,然后用手按壓到水底,如果無毒的塑料袋會漂浮到水面上,如果有毒的塑料袋依舊會沉在水底。火燒辨別法,用火點燃塑料袋,正常的塑料袋應該很容易點燃,而且火焰是藍色的,會有一些東西滴落,聞起來是一種石臘味,而有毒的塑料袋不易燃,離開火源就會滅掉,而且有性味道。聲音辨別法,用力抖動塑料袋,就會發出聲音,如果聲音比較清脆,那就說明塑料袋很正常,屬于無毒塑料袋,聲音比較沉悶,感覺有些生澀,那就說明塑料袋是有毒的。
其實,在我看來,大家都各有道理。政府出臺這個規定,必然是因為塑料袋造成的污染過于嚴重。事實上,北京市1999年就已經出臺了“限塑令”,要求市場不得免費提供超薄塑料袋;2008年,國務院更是直接出臺行政法規,要求商場、超市等零售場所不得免費提供塑料袋。十幾年過去了,人們慢慢接受了在超市購物購買塑料袋的習慣,但是塑料袋的使用并沒有相應減少,而且有日益增加的趨勢。于是,政府出臺了更嚴格的“限塑令”。從這個角度說,政府沒有錯。政府希望用市場這個“無形的手”來影響人們的習慣,可謂是用心良苦。可是另一方面,文章開頭中生氣的阿姨也沒有錯,且不說收費本來就是要付出更多的經濟利益,而是如果不購買塑料袋,就很難將食物外帶回家。在帶餐盒不現實的情況下,購買塑料袋已經變成一種不得不妥協的選擇,確實可以算得上是一種強制性消費。
而從餐館來說,銷售塑料袋其實是有利可圖的,塑料袋的差價必然存在,“蚊子再小都是肉”,也許單個塑料袋的利潤微乎其微,但是積少成多,有誰會拒絕送上門的收益呢?像阿姨說的那樣,給食物進行初步包裝,像蛋糕房銷售蛋糕,或者是油餅用紙包著,確實能給消費者一種選擇。但是,且不說這會增加餐館的成本,選擇怎樣的紙來包裝保證食物的安全也是一個要考慮的問題。估計餐館不會樂意做這個選擇。而政府呢,很難用強制性的規定要求餐館必須這樣做,因為在法律上站不住腳。也許過一段時間可能會有餐館主動包裝食物,但一定是建立在市場博弈的情況下。也許消費者會接受這種規定,自覺購買塑料袋或者減少塑料袋的使用。但是短期來說,這是一個無解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