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方文國)12月26日,中國文字著作權協會(簡稱“文著協”)與中華語文著作權集體管理協會(簡稱“語著協”)在京簽署相互代表協議。當天,文著協還與中國人民大學書報資料中心在京簽署百種期刊“法定許可”稿酬收轉協議。
文著協和語著協經過一年多的磋商,最后達成協議:從2011年起,語著協將在在我國臺灣地區首先面向高校和社會復印店開展祖國大陸書刊復制權版權費的收取,并有權向拒不支付復制權版權費的復印店展開訴訟。祖國大陸作者有望明年收到我國臺灣復制權版權費。文著協與人大書報資料中心簽約,使簽約文著協的文摘類報刊已達180家。有關人士指出,向文著協交納轉載稿費,這是報刊社加強版權保護,維護作者合法權益的重要舉措,對于規范報刊出版具有重要意義。
另據悉,文著協成立兩周年來,已發展會員4000多人,同時掌握6萬多作者信息。2010年全年共收取版權使用費246萬元,其中報刊和教科書法定許可使用費160萬元,截止到2010年12月24日,已分配稿酬159.8萬元,其中教科書法定許可約76萬元。平均分配率為64.95%,其中教科書法定許可分配率為64.96%,匯編作品分配率為90%,法律服務和國際版權貿易分配率為100%。此外,文著協將很快開通稿酬查詢系統,供公眾免費查詢稿酬收轉情況。